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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之前是头白毛,据说是高考一结束就去染了,虽然配着那张脸也还是挺帅的,但祁晋老觉得他那个发色看着没精神,跟生了场大病似的。
“要不说你不懂时尚,人那叫颓废感,小奶狗,现在姑娘就喜欢那款。”
球队的一个大直男都有点嫌弃他,说多了祁晋就觉得,说不定真是自己审美不好。
可他就是觉得黑发好看,长长地扎在身后,束成一个干净的马尾,就像……
现在林深麓已经染回了黑发,上面挑染了几撂蓝色,又把留长的头发剪到了脖子根那么长,看起来像把卷卷的小狗尾巴,立马精神了不少。
祁晋赞许地点点头:“你这样好多了。”
“是吧,我上次就听见你说黑头发更帅了。”
“你听到了啊?”
“对啊,我那会还没睡着呢。”
林深麓又把胳膊搭起来。
祁晋已经换掉了球服,也洗了澡,因此格外厌恶与人靠得太近,不动声色地拉开了距离。
“你只要不跟楼狰一样一个月一个色就行。”
他说的楼狰是他们宿舍排老二的富二代,老爸是本地的房地产大头。
楼狰是个标准的纨绔,换女朋友的频率比发色换得更勤快,整座城市找不到一个人比楼少爷更符合“轻浮”的定义。
……在祁晋所在的宿舍一向是反面素材。
只要其他人不跟楼狰一样把酒店当家住,把宿舍当酒店,区区染几个头发,他们全寝室鼎力支持。
“诶,你说起狰哥我想起来,他上午逃课那事不是你帮他遮掩了吗,他好像是说晚上回来请我们吃饭来着。”
林深麓挨着他打开手机,拉动群聊,看到九点半那会楼狰发的那条消息。